儲卉娟在《說書人與夢工廠:技術、法律與網絡文學生產》一書中,以深入的社會學與法學交叉視角,剖析了網絡技術如何作為一種基礎性力量,深刻重塑了當代文學生產的形態、規則與生態。其中,網絡技術服務不僅僅是故事傳播的渠道,更構成了一個動態的、參與式的文學生產系統的核心引擎。
一、 技術作為基礎設施:從“說書人”到“夢工廠”的轉型
傳統的文學創作類似“說書人”模式,作者是單一、封閉的敘事中心。而互聯網技術——尤其是Web 2.0時代的交互平臺、即時發布與反饋機制、大數據算法以及便捷的支付系統——構建了一個龐大的“夢工廠”。這個工廠里,技術提供了最低的創作與發布門檻(如文學網站、移動App),實現了作者與讀者的瞬時連接。創作不再是孤獨的傾訴,而是變成了一個在技術平臺上實時互動、共同編織的“夢境”。讀者通過點擊、訂閱、打賞、評論等數據化行為,直接參與了作品的走向甚至世界觀構建,技術在此將讀者從被動接收者轉變為活躍的“產消者”。
二、 法律與規則的適應性博弈
技術帶來的革命性變化,必然與原有的法律和行業規則發生碰撞與調適。儲卉娟敏銳地指出,網絡文學生產催生了一套全新的、基于技術的“民間規則體系”。例如:
- 版權形態的演化:從傳統的紙質出版版權,到電子訂閱、章節付費、全版權運營(IP改編),技術使得文學作品的變現鏈條極大延長和細化,也使得版權歸屬、收益分成等問題空前復雜。法律在應對網絡文學的連載性、互動性以及衍生開發時,常常顯現出滯后性。
- 契約關系的革新:作者與平臺之間通過點擊率、月票榜、全勤獎等算法和數據化的指標,形成了一種新型的彈性雇傭或合作關系。這種關系既激勵了海量生產,也帶來了創作自主性與商業約束之間的張力。相關的勞動權益、著作權合同法律問題隨之凸顯。
- 內容治理的挑戰:技術使得內容審核的規模與速度呈指數級增長,自動化審核與人工審核結合成為常態。關于“凈網”、“自查”等平臺內容管理實踐,如何平衡創作自由、商業利益與合規要求,構成了技術、法律與平臺自治交織的灰色地帶。
三、 網絡技術服務的雙重性:賦能與規制
網絡技術服務呈現出鮮明的雙重特征:
- 賦能性:它極大地解放了文學生產力,讓無數草根作者獲得了表達與謀生的可能,創造了如“起點模式”這樣的產業奇跡,并孵化出覆蓋影視、游戲、動漫的龐大IP產業鏈。技術是這場平民化文學狂歡的基石。
- 規制性:與此技術本身也是一種隱蔽的規制力量。算法推薦決定了作品的曝光度,數據庫架構限定了作品的分類(如“男頻/女頻”),用戶行為數據反饋無形中引導著作者的創作選題和敘事節奏。平臺通過技術設計,實際上在塑造著文學生產的格式、標準和價值取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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儲卉娟的論述揭示,網絡文學生產已遠非單純的“寫作”,而是一個由網絡技術服務奠基、法律規則不斷跟進調適、市場動力強力驅動、大眾參與共同形塑的復雜生態系統。在這個“夢工廠”里,技術是畫筆,也是畫布;是解放者的工具,也可能成為新形態的約束框架。理解當代中國網絡文學,必須深入理解其背后那套無形卻無處不在的技術-法律復合架構**,這正是《說書人與夢工廠》帶給我們的核心啟示。未來的網絡文學生產,將繼續在技術迭代、法律完善與商業創新的持續互動中,探索其動態平衡與演進方向。